據悉,由于《準入條件》對企業的準入門檻提高,不少不合格的企業也必將走向淘汰之路,企業數量也將明顯減少。目前國家的目標是在400家左右,而從去年鉛酸蓄電池環保整治查出的企業數量看,有2000家左右,《準入條件》出臺后,數量將遠低于此。
據了解,門檻準入標準提高,這點主要包括在四個方面:(1)高門檻的準入要求現有及未來鉛蓄電池企業高水平的建設及高要求的管理。(2)新建項目審批艱難,環評要求提高,新增產能緩慢;(3)現有項目門檻提高,眾多中小企業陸續退出行業。(4)高標準的門檻要求國產自動化設備研發速度加快。
從這四大方面看,在綠色生產環保工藝方面不合格、管理水平低下、技術創新能力低下的企業都將可能被淘汰出局,而技術,將成為決定性的因素。高標準的準入門檻雖然淘汰了大量小企業,但規模型鉛蓄電池企業之間的競爭將加劇,產業的高新技術也集中在少數幾家大型企業中。